近日,赛托生物(300583)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牵动市场关注的 2.26 亿元甾体药物专利纠纷迎来关键转折点。涉案两项专利之一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本次诉讼赖以成立的一项核心权利基础不复存在,案件格局出现实质性变化。2026年2月,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赛托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山东斯瑞药业侵害两项发明专利,专利名称分别为16β‑甲基甾族化合物的制备方法(ZL201610223758.0)与21‑卤代甾族化合物的制备方法(ZL201810060392.9),索赔金额合计2.26亿元,其中经济损失2.256亿元、维权合理开支40万元,案号(2026)鲁民初3号。涉案专利聚焦地塞米松关键中间体生产工艺,属于甾体原料药产业链的核心技术赛道,原告诉请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专利方法、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承担赔偿责任。赛托生物随即否认侵权,主张相关技术为自主研发,并同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两项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积极抗辩维权。截至公告披露时,该案已经立案,但尚未开庭审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第 660981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ZL201610223758.0 发明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
依照我国《专利法》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本次无效决定直接削弱了原告在本次侵权诉讼中的权利依据,成为赛托生物应诉以来最重要的利好。
不过风险尚未完全出清。公告提示两点不确定性:
1. 原告新合新在收到决定书起三个月内,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挑战本次无效结果;
2. 另一涉案专利 ZL201810060392.9 的无效申请仍在审查阶段,尚未出具结论。
公司同时提示,本次民事诉讼仍存在变数,暂时无法预估对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终影响。
以上信息来源:中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百度等网页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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