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中的相似产品
随着产业的不断进步,市场涌现了许多创新产品。在处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过程中,我们常常碰到这样的场景:某些待保护的外观设计是由两部分或多部分拼合而成。面对这种情况,决定采用何种外观设计专利类型申请显得尤为重要。外观设计专利类型多样,包括单一设计、相似设计、组件产品设计及套件产品设计等。本文旨在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深入探讨相似产品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问题。
一、关于相似产品的相关法律规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关于相似设计的部分:
第三十一条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关于相似设计的部分: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第四十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将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对该产品的其他设计应当与简要说明中指定的基本设计相似。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
二、属于相似产品外观设计的情形
(一)局部细微变化
(二)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
(三)设计单元重复排列
(四)仅色彩要素的变化
三、已授权的相似产品申请案例
案例1:
案例2:
案例3:
案例4:
(来源:中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