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企业希望尽快通过上市在资本市场上募集资金,纷纷启动上市计划。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的准备资料往往是不充分的,其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被诉知识产权侵权。根据《注册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因此,提前对知识产权风险开展分析,指定防控策略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一、主营产品 当一个拟IPO企业产品线较为丰富的时候,要对所有的产品都进行知识产权风险分析排查、评估和防控,其综合成本较高,因此企业可以选择重点产品加以关注并进行知识产权风险的管控。其中,值得关注的重点产品可以包括以下几类。 1、市场占有率增长快的产品 市场占有率增长快的产品,往往也是企业获利潜力最大的产品,很可能是企业的主营产品或者可能成为企业未来的主要增长点,从而导致竞争对手利用知识产权来打压拟IPO企业。 2、市场销售额高的产品 市场销售额高的产品,企业获取的经济利益也越大,一旦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原告通过诉讼或其他手段所获得的赔偿数额也就越高,企业潜在的损失风险较大,对企业的主营业务可能造成影响。 3、企业作为重点战略发展的产品 这类产品现在还处于概念化阶段,尚未进入市场,或者在市场中尚未成为主流。这些产品虽然现在对企业利润贡献较小或者没有利润,但根据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的预期,将是企业战略规划中作为未来重点发展的产品,也就是说该类产品可能成为企业未来盈利的增长点。 二、不同知识产权类型 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因此,从知识产权风险分析理应包含拟IPO企业主营业务涉及的所有知识产权类型。2021年《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对发明专利的要求有明确的规定,且从拟IPO企业实际遭遇到的知识产权诉讼情况来看,专利诉讼是当前发生纠纷频率最高的知识产权类型,因此根据科创板企业技术属性的要求,商业秘密、著作权(软件著作权)以及商标也是风险分析需重点关注的知识产权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