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最近提交了一份国际申请,我可以修改它以指定中国吗? 不可以。但是,如果您的国际申请是首次申请,而且自申请提交以来不超过六个月,您可以就相同的外观设计提交另一份(新)国际申请,指定中国,并要求首次国际申请的优先权。 问:作为中国居民,我是否可以使用eHague直接向产权组织提交国际申请,还是必须通过国知局提交? 是的,您可以使用eHague直接向产权组织提交申请。 问:在一间指定中国的申请中,我可以包括多少项外观设计? 根据中国国内法,每件申请只能包括一项外观设计。 有两项例外可以包括: 1、同一产品最多十项相似外观设计(例如不同的颜色); 2、成套出售或成套使用的产品的多项外观设计。注:每个产品中所包含的外观设计必须使用相同的外观设计理念。 问:我想要指定若干缔约方,包括中国在内。我可以包括多项外观设计吗? 是的,您可以在国际申请中包括多达100项外观设计。但是,有特定外观设计单一性要求的指定缔约方的知识产权局(如国知局)可能会发出驳回通知。 如果国知局据此发出驳回通知,您可以直接向国知局提交其余外观设计的国家分案申请,并保留国际申请的申请日。 注:一个主管局的驳回不会对国际注册在其他被指定司法管辖区产生影响。